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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6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和加强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交流研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第三指导组指导督导湖北见面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政治安全制度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宣传贯彻,助力平安湖北建设。要深入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聚焦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代表行动,奋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会议指出,三大精神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一脉相承,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和时代价值,是支点建设的强大动力引擎。要大力弘扬三大精神,赓续传承红色基因,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要强化支点意识,坚持“五个一流”,全面建设“四个机关”,为加快建成支点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力度一体推进学查改,与推动人大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违规吃喝,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雪荣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云彦列席会议。
会后召开主任会议,拟订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