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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法治共识 共商生态治理——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征询工作纪实
“我认为应该在746条中增加‘禁止在里面划定耕地,已经划定的逐步退出’,这样就避免和《土地管理法》相冲突”。“我认为第20条应该在乡镇街道成立基层环保职能机构,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2025年5月16日上午,一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征询座谈会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法院等十余家单位及政法代表组、城建环保代表组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开始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文对本次座谈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研学法典草案条文,为法典草案的完善建言献策,推动立法更具广泛性、专业性、针对性。二是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领域工作实际,科学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执行和落实。三是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典编纂的意义,高质量完成意见征求工作,为法典的科学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座谈会上,先是由区法院副院长叶飞简要介绍草案起草背景。该部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后的第二部综合性法典,整合了现行近40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五大编章,形成1188条综合性规范,解决了立法碎片化、协同性不足等问题,旨在构建系统化、科学化的生态法治体系。同时,叶飞同志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就法典与单行法的衔接,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制度、具体章节和条款设置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在对本次法典制定背景有了初步认识后,与会人员围绕“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将来执行落实”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责与工作实际,围绕法典的制度设计、条款衔接、实施路径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来自一线的执法部门代表聚焦法规落地的实操性,建议细化跨领域协同治理机制;人大代表则从民生视角出发,就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标准、秸秆焚烧等热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例如,区人大代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陈爱生提出:“秸秆焚烧实践中存在监管困境,可以引入基层组织的力量,建议增加镇村组有序组织进行焚烧。”。区人大代表、城管局干部贵洪生从城市管理及执法实践的角度提出:“建议环境执法中增加电子证据应用及效力,各级人民政府借助人工智能强化监测能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本次座谈会,现场累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会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将代表们的“群言群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并进行上报。
下一步,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民意“连心桥”作用,常态化开展立法征询工作,让老百姓“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源源不断地上传,让立法体现更多群众智慧,反映群众心声。(肖遥 马怡景 胡敏生)
责任编辑:李靖